广东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2015—2030)
规划以分析全国风景名胜区发展水平情况和我省风景名胜区现状问题为切入点,确定风景名胜区体系发展目标。以此为出发点,结合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筛选标准,整理分析广东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特征,以生态保护为核心,弘扬广东自然和文化特色,统筹整合省域风景名胜资源,选取新增风景名胜区,最终确定全省风景名胜区共 74 处,其中新增风景名胜区 48 处,分布上实现风景名胜区相对均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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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以分析全国风景名胜区发展水平情况和我省风景名胜区现状问题为切入点,确定风景名胜区体系发展目标。以此为出发点,结合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筛选标准,整理分析广东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特征,以生态保护为核心,弘扬广东自然和文化特色,统筹整合省域风景名胜资源,选取新增风景名胜区,最终确定全省风景名胜区共 74 处,其中新增风景名胜区 48 处,分布上实现风景名胜区相对均衡布局。
为适应珠三角新的区域发展形势,落实佛山市“强中心”组团城市建设,回应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已达规划期限的管理需求,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规划明确佛山城市性质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针对佛山市新增建设用地紧缺、城镇群发展缺乏区域统筹、半城镇化地区关注不足、人口城镇化质量不高、简政放权背景下的规划管理体系创新困难等核心问题,以存量规划作为核心,突出区域融合、城市升级、城乡统筹、服务均等重点内容,促进形成集约高效、城乡一体的“1+2+5”网络型组团城市。
全力推进翠亨新区建设,规划“五年打基础、十年具规模、二十年现新城”。近期(到 2015 年),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新区奠定基础。中期(到 2020 年),主体功能基本形成,新区具备规模。远期(到 2030 年),城市水平一流,新区发展成熟。